【夫婦涉合謀強姦菲傭】男被告認對菲傭有性幻想 形容事主無反抗如「少婦怕醜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18 13:47

最後更新: 2022/08/18 19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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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被告認對菲傭有性幻想。

32歲妻子涉協助和教唆44歲丈夫強姦菲傭,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和教唆強姦等共4罪,案件今(18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男被告自辯稱,案發當晚教事主煮豬大腸時,與事主神交。他其後於房間產生性幻想,欲與她性交,遂以妻子手機發訊息給事主,並給予事主150元作性交易。男被告指事主當時沒有反抗,形容事主「好似少婦怕羞咁」。

兩名被告陳暹德(現年48歲)及其妻黎芷珊(現年36歲),陳被控企圖強姦及強姦罪,黎則被控協助和教唆強姦及非禮罪,事發於2018年1月21日。

男被告自辯稱,與女被告於2007年結婚後關係良好,惟至案發前1至2年關係轉差,因妻子不滿他「有時出去玩女人,嫖妓」而經常吵架,本案發生後兩人已離婚。

男被告供稱,2017年11月聘請事主X,由於其工作能力不高,故女被告有時會責罵她,他形容與X關係「一般般普通」,但有時會替她解圍。男被告指希望X好好照顧子女,故他對X亦很好,並經常教導X煮食。

男被告案發時為兼職廚師,他指案發當晚回家後,感到屋內氣氛不好,知道女被告曾責罵X,男被告為解圍,遂問各人是否食豬大腸,他遂著X到廚房指導她煮豬大腸。

男被告供稱教導X烹煮期間,與她有眼神接觸及神交,他並向X餵食1件豬大腸。男被告稱於洗澡後,抱兒子返回房間後,以女被告手機傳訊息予X,內容為「I like you. Do you like it sir?」(我喜歡你,你喜歡Sir?)。男被告指因所使用的手機沒有上網功能,遂以女被告手機發訊息給X,之後再致電X,惟對方沒接聽。

男被告指因教X煮豬大腸時,覺得X與他眉來眼去,令他有性幻想,當刻欲與X做愛。男被告指X進入主人房後,他便用廣東話說「一齊瞓覺」,再以英語說「sleeping 」。男被告指X當時沒有作聲,只微笑及點頭,他遂從櫃桶拿出100元給X,X接過後放在櫃頂,並坐在床上,兩人各自脫衣後發生性交。  

男被告供稱,當時X沒有反抗及大叫,他於10分鐘內完事。X手執衣物離開房間時遇上女被告,男被告則到客廳櫃桶取50元予X。女被告問及「你哋做乜」,男被告回應「你睇到啦,金錢交易」,之後遭女被告掌摑及責罵,他為逃避而返回房間睡覺,並聽到女被告於房間外以粗言罵X,女被告返回房間後,男被告向她道歉。

翌日男被告被捕後,曾向警員稱X「半推半就」。男被告於庭上解釋,因X沒有拒絕,「好似少婦怕羞」,含羞答答,他或因用詞不當才說了「半推半就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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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